HG/T4847-2015水性醇酸樹脂涂料標準
日期:2018-03-01 14:04
2℃的恒溫干燥箱中,7d后取出,在23℃2℃下放置3h,按4.4.2檢查在容器中狀態。如果攪拌后均勻無硬塊,則評為通過。
4.4.8、遮蓋力
按GB/T1726-1979甲法的規定進行。
4.4.9、不揮發物含量
按GB/T1725-2007的規定進行。烘烤溫度為105℃2℃,試驗時間為1h,試樣量約1g。
4.4.10、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VOC含量)
按GB18582-2008附錄A和附錄B的規定進行,測試結果的計算按照附錄A中A7.2的規定進行。
4.4.11、施工性
采用選擇的施涂方法涂裝試板。如果施涂過程中無明顯阻力,無明顯拉絲、氣泡、流掛等現象,可評為施工無障礙。將涂裝好的試板水平放置24h后,用于漆膜外觀試驗。
4.4.12、漆膜外觀
對施工性試驗涂裝后并放置24h的樣板進行檢查。如果無起皺、色斑、顆粒、縮孔和光澤不均等現象,可評定為正常。
4.4.13、閃銹抑制性
除另有商定國外,按表2制板,將試板放置24h后目視觀察漆膜表面有無返銹,之后立即將試板浸泡在丁酮[也可采用混合溶劑(二甲苯:丁醇=3:1,體積比)]溶劑中去除漆膜(必要時可用木質工具),目視觀察底材上有無銹點。如果目視觀察漆膜表面無返銹,底材上也無銹點,則評定為正常。
4.4.14、干燥時間
按GB/T1728-1979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