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
日期:2017-09-12 16:36
人為本,安全發展。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通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降低城鎮人口密集區安全和環境風險,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促進石化化工產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發展基礎和環境承載能力,依據地區產業發展布局,合理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方式,科學制定搬遷改造方案,分批分階段實施。
市場運作,政策引導。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發揮政府引導和推動作用,加強組織協調,提供政策支持,有效激發企業積極性,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營造有利于加快推進搬遷改造工作的良好政策環境。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城鎮人口密集區現有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范化工園區或關閉退出,企業安全和環境風險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二、重點任務
(四)組織開展摸底評估。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布局情況調查,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