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印發
日期:2017-07-24 08:50
的更嚴標準要求。對于其它控制區域的現有企業,留有近一年半的提標改造時間,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第二階段的更嚴標準要求。
5、我省檢測機構在VOCs監測方面的能力如何?能否實現對標準中多種污染物的有效監測?
通過對全省21個市(州)環境監測站和10余家社會檢測機構的調研,目前我省的大部分大、中型檢測機構均已配置可以開展VOCs監測的相關儀器設備,并已經具備部分VOCs污染物控制項目的監測能力,后續可以通過VOCs監測培訓進一步提升和完善監測能力。
同時,標準配套的大部分監測方法可以通過適用性檢驗將原來適用于環境空氣或車間空氣的測定方法,用到廢氣排放監測中。所以,我省的環境監測系統和社會檢測機構能夠實現對標準中多種污染物的有效監測,以支撐監管的要求。
6、標準嚴格執行后會有多大的減排效果?
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的要求,我省在考慮增量的基礎上需要減排63萬噸VOCs,相對于2015年的131萬噸污染總量基數要削減48%以上。
本標準加嚴了我省重點行業VOCs的排放要求,可以通過升級減排工程、加強監管要求和上大壓小或上大關小等辦法實現重點行業VOCs的大幅度減排,預計可減排50萬噸VOCs,其帶來的臭氧生成潛勢將至少減少100萬噸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