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明確企業重組免征營業稅
日期:2013-04-27 09:11
組以上海醫藥吸收合并上實醫藥和中西藥業及非公開股份購買資產的方案形態進入正式實施階段,吸收合并完成后,后兩者終止上市并注銷法人資格。上實系為重組而棄兩殼,超出了多數人意料。但以稅費考量之,其用意或見一斑。
假設當時上實系選擇賣殼,便要將上實醫藥和中西藥業整理成凈殼,須由上實集團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購兩公司資產。根據兩公司2009年6月30日資產負債表,回購涉及的稅費包括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印花稅和契稅,費率合計約在45%至55%間,折合稅費上億;如出現評估增值,那么稅費就可能已經抵消掉賣殼賺取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