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消除監管空白地帶,對侵權假冒商品的生產/流通/銷售形成全鏈條打擊!
日期:2017-03-27 14:41
到位。
(十九)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依法確定不同崗位執法人員執法責任,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完善激勵約束制度。調整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辦案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強對打擊侵權假冒執法經費和涉案物品環境無害化處理經費的財政保障,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檢測技術條件,提高執法監管能力。
國務院
2017年3月9日